暴雨淋坏考生电子产品:考点不能以“免费寄存”免责

2025-9-17

暴雨淋坏考生电子产品:考点不能以“免费寄存”免责

红网

 

□戴婉蕾(山西大学)

近日,不少考生发文称,在913日的教资考试中,江西九江濂溪区一中考点大批考生手机被雨淋,书包堆在地上进水,引起关注。

915日,九江市濂溪区第一中学发布情况说明称,由于应急处置不及时,造成部分考生书包被淋湿、手机等电子产品无法正常使用,对此我们深表歉意。事发后,学校已与相关考生取得联系,争取考生谅解,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维修相关事宜正与考生积极协商解决。这一事件暴露出考试组织方在风险预判、应急处置和公共服务意识上的短板,以及制度执行中机械僵化与人文关怀的缺失。

气象记录显示,当地在考试前三天已发布暴雨橙色预警,考试当天更是升级为雷电橙色预警。然而,考点却将物品存放点设置在智能安检门前的露天帐篷内,既未采取加固措施,也未将物品转移至室内安全区域。这种对预警信息的漠视,本质上是将管理便利凌驾于考生权益之上。

考生考前曾请求将物品放置在考场内,却被工作人员以“规定”为由拒绝。这种机械执行制度的行为,暴露出僵化的管理思维。考点有权禁止考生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,但在极端天气下,可以通过划定室内暂存区域等方式灵活处理。当制度执行沦为对条文的简单照搬,其维护公平的初衷反而异化为伤害考生权益的工具。

面对暴雨突袭,考点的应对措施停留在“临时套塑料袋”的原始阶段。工作人员称“考生数量过多,套袋不及”,这种说法难以服众。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,考点应制定涵盖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,并定期组织演练。应急预案的价值不在于事后补救,而在于事前预防。当考点将应急处置简化为“套塑料袋”的权宜之计,其本质是对考生权益的二次伤害。

更值得关注的是,直到考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物品受损视频后,考点才被动回应,且官方通知滞后、信息模糊。这种“事后救火”的处理方式,凸显出应急管理的脆弱和形式化。

信息沟通机制的不畅进一步加剧了考生的困境。物品受损后,考生只能通过社交媒体发声维权,而考点既未在现场设立临时登记点,也未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处理方案。这种信息不对称,不仅导致考生维权成本增加,更削弱了公众对考试组织方的信任。

从法律视角看,考点的行为构成民法上的无因管理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,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,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;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,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。考点在明知暴雨预警的情况下,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,放任物品暴露在危险环境中,已构成重大过失。考生将物品交由考点保管虽属自愿,但考点的管理行为应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愿。当考生明确提出室内存放请求时,考点拒绝的行为已违反无因管理的“适当管理”原则。在这种情况下,考点不能以“免费寄存”为由主张免责。

教师资格考试不仅是对考生专业能力的考核,更是对教育系统治理能力的检验。暴雨终将过去,但此次事件留下的教训值得深思。唯有将责任意识和人文关怀并行,才能真正构建起有温度的考试生态。这不仅是对考生权益的尊重,更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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